6165cc金沙总站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
为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教职工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工作表现,促进教职工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关于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有关要求,对我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安排如下:
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单位考核小组
组长:张远帆、倪中福
组员:曾昭海、张海林、董朝斌、史 博
2.教师工作量核定小组
组长:张远帆、倪中福
组员:曾昭海、张海林、董朝斌、史 博、隋鹏、张明才、朱作峰、姚颖垠、关 健、吴 敏、田沁兰
3.师德建设委员会
组长:张远帆
组员:史 博、辛明明、陈源泉、田 丰、朱作峰、何绍贞、孟庆锋、姜政希
二、年度考核内容:
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及学院师德考核实施细则,学院全体教职工(包括:学院在编教师、博士后人员、非在编人员、上庄实验站教职工等)参加师德考核。
(1)学生测评
学院面向全体学生收集对教师的评议意见,学院将在新楼一层大厅设立意见箱,同时也可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cabcaudj@126.com
(2)个人测评与同事互评
学院在编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及博士后人员,按所在系开展个人测评与同事互评,由所在系的教工党支部综合评议意见,给出考核建议等级。
学院在编处级干部、其他党政管理岗位教师由学院党委统一组织个人自评与同事互评,并结合管理人员满意度民主测评结果,由党委综合评议意见,给出考核建议等级。
学院非在编人员中,学院直接聘用的行政人员等参加学院党委统一组织的师德评议;其他由学院教师联系聘用的非在编人员由聘用教师结合所在系的要求,组织评议,并加强考核与教育工作。
(3)综合评议
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将综合学生测评,以及各组织上报的考核建议等级,确定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档次,由学院党委会最终审议。
3. 年度考核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学院全体在编教职工、博士后人员参加年度考核。
各系由系主任、副系主任、教工党支部委员共同成立考核小组,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分配指标进行评议审核,确定年度考核结果。行政管理人员由学院按学校文件要求统一开展行政管理人员满意度民主测评。
三、工作安排:
1. 2026年1月15-16日:
专任教师登录年度考核系统查看已核定置入的工作量基础数据。
专任教师不需要手动填报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量,可直接登录年度考核系统查看已核定置入的工作量基础数据。数据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经教师本人及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原则上不再修改。如确有遗漏及偏差,可与相关负责人联系(联系方式详见考核系统内“部门补充说明”),申请校核有关数据。
1月16日17:00系统开放展示结束,学校层面数据锁定,不再变更。
2. 2026年1月19-21日:
教职工可通过校内平台登录“考核系统”,按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聘任的岗位类型填写相应考核表。其中:党政管理人员填写《党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表》,专任教师填写《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表》,实验技术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均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工勤人员填写《职工年度考核表》,确认无误后提交至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审核。
双岗人员中,同时聘任在专任教师岗位的,还需填写《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表(双岗)》;同时聘任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岗位的,还需填写《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人员年度考核表》;同时聘任在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还需填写《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人员年度考核表》;同时聘任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还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双岗)》。
专任教师登录“考核系统”填写考核表时,可依据《6165cc金沙总站2025年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补充细则》(附件1)申报学院其他工作量,该部分需由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学院审定,由人事秘书在系统补充。
3. 2026年1月21-22日:
学院对专任教师的其他工作量进行核定,符合有关文件政策事由可给予“减免”工作量。
4.2026年1月23-26日:
各系(中心、平台)、党支部在个人述职基础上,参考平时考核、专项考核等,通过工作量考核、满意度测评、民主评议、听取意见等方法,结合师德考核结果,对被考核教职工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档次建议。
师德考核优秀是年度考核优秀的必备条件。
5. 2026年1月27-28日:
教职工考核结果经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报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
6. 2026年1月28日以后:
学院上报专任教师工作量汇总表。考核结果由各系(中心、平台)、党支部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打印考核表并签字确认。
7. 上报学校审议。
四、考核结果等级情况
1.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优秀人数应严格控制在本系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5%以内;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优秀人数为所在系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5%以内。师德考核优秀是年度考核优秀的必备条件,未完成基本岗位职责的专任教师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2.优秀指标(后续通知)请严格控制在学院分配的指标内。
3.本通知未尽事宜原则上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中农大人字〔2025〕4号)等有关文件执行,其中有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4.相关考核等表格可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登录 “办事大厅”,点击“505年度考核”进入系统直接填报。
5. 考核有关事宜咨询方式:
联系人: 关健,电话:62732383,邮箱:guanjian@cau.edu.cn
附件1 6165cc金沙总站2025年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补充细则.doc